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集美大学等单位船员培训业务许可决定的通知》,集美大学于2024年10月30日正式获得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T11)及高级培训(T12)(以下简称“T11和T12培训”)的许可资质。依据工作规划,轮机工程学院于2024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第一期T11和T12培训项目。为有效检验培训流程、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根据福建省海事局的建议,首期培训设为试运行阶段,暂不面向社会公众招生。首批学员为学校部分双师型船长、轮机长、电子电气员及协作单位厦门海隆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人员。
第一期培训结束后,集美大学将正式对外招生,开展社会服务。

图/文:轮机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