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和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
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施线上教学,各学院根据教学保障组通知做好以下工作:
1. 通知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在上课之前应先做好不少于两周的线上教学备课工作,并做好线上教学的软硬件准备工作。研究生任课教师可采用课堂派、雨课堂、学习通等各种教学平台,结合腾讯会议、钉钉、QQ等备用平台开展线上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利用QQ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等网络工具提供相应电子版本学习材料。
2.通知研究生做好线上教学听课、互动讨论、进度跟踪、辅导答疑、习题考核等线上教学活动,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3.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并上报科研办审批,调整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二、研究生实习实践
1.疫情期间暂停安排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学院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中对于实习实践的要求。
2.已经在实习实践的学生,学院要充分评估疫情防控形势,要密切跟踪、掌握、落实研究生的实习实践情况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要求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每周两次以上的交流指导。进入实习实践基地的研究生应同时遵循实践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研究生学术活动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确实需要开展的,采用线上会议形式进行,可采取腾讯会议、随会、钉钉等平台进行交流。
四、研究生中期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返校的研究生,中期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可采用线上会议和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形式进行。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
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返校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时开展线上指导,指导研究生查阅文献资料,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学院将为研究生论文写作、科研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2022年9月底和12月底、2023年6月底,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学位申请事宜。
2.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查重、送审、预答辩、答辩以及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等工作。
3.研究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到校参加现场学位论文答辩,可申请线上答辩。线上答辩须经个人申请(详细说明不能参加现场学位论文答辩理由并附相关证明)、学院初审、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进行。
七、工作要求
任课教师和导师在制定研究生线上教学计划和布置学术科研任务时,要充分考虑到研究生个人特殊情况,尤其是在中高风险地区无法返校的同学,要多加沟通,给予更多关怀,必要时及时调整针对其个人的教学和科研方案。
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培养学院,全力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和学术科研指导的顺利进行。师生如有疑问,可联系本学院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和教学管理老师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