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3届拟毕业(学位)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学院科研办对申请人的身份、论文题目、是否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学费缴纳、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及预答辩(博士生)等情况进行审核,初步认定以下申请人具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11日 15:00)
学号
姓名
是否具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
201814824003
陈言桂
是
202014824001
张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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