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8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研究决定,轮机工程学院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包括英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由学院组织复试。
2、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50分,英语短文阅读及理解50分。
考核内容 |
分数 |
得分 |
备注 |
英语听力与口语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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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对话与自我介绍 |
英语阅读和理解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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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短文翻译 |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80%;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测试,由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内容 |
分数 |
得分 |
备注 |
研究基础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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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研究工作、专业知识储备 |
创新能力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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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近3年) |
创新意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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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或研究工作中的创新方法和思路 |
创新思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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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研究设想 |
钻研精神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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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动机、研究兴趣大小 |
培养潜能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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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判断考生按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能性 |
4、两项(英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的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单项计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考生在该项上所获的成绩;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为两项成绩之和。
5、复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按照复试顺序抽取复试试题。
6、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权重为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总成绩计算出后,如有争议,可经复试小组讨论或再次打分决定。
7、录取。
考虑到学科的发展以及学科队伍的优化,原则上招生方向中的2个主干学科方向(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应优先录取。
拟录取时,按报考学科方向的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脱产学生)。
8、其它。
如有增加招生名额或拟录取考生出现资格不符等情况不能录取时,按成绩排名次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