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加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共2周,安排在2015年7月6日—7月17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天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晚上7:00—9:00等三个时间段。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响铃时间要求
时间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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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8:30
| 考试正式开始
|
10:30
| 考试结束
|
下午
| 2:30
| 考试正式开始
|
4:30
| 考试结束
|
晚上
| 7:00
| 考试正式开始
|
9:00
| 考试结束
|
二、考试管理
1.各学院要长期不懈地抓好考试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集大教﹝2014﹞35号)、《集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集大学﹝2014﹞104号)和《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集大教﹝2011﹞54号)文件。严密组织、加强管理、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规、作弊现象,做好“加强考场自律、杜绝考试作弊”倡议书及签名活动,促进考风根本好转,真正树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顺利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
2.各学院要详细检查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管理,监考人员、巡视人员要按规定配齐。对于考试时间比较集中、试卷量大的公共基础课,请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协助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考前务必要召开监考人员动员会,特别要加强对新教师进行监考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监考人员职责,增强监考人员的责任心。监考老师务必按学院要求时间准时取卷及到达考场,配戴监考牌,严格按《操作规程》(见附件1)监考,考试结束后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考生违纪作弊材料送交学生所属学院办公室。
3.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行为,要根据学校规定及时严肃查处。考生违纪材料,包括考场情况登记表、作弊材料、考生检讨书、考生试卷等于考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处理。对于监考人员纵容他人作弊或发现作弊隐瞒不报的,将按《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校已经在大部分教室安装了视频监控并全天候录像,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加强网上巡查,并进行录像回放。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的规定,通过视频监控和录像回放发现的作弊行为,学校将按照《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和《集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4.阅卷要做到“客观公正,给分有据,扣分合理,宽严适度”。阅卷过程务必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无误。得分记在得分栏,扣分在卷内右边。阅卷后确实有误判须改动的,应由评阅教师在错误处划一横,并另写正确的批阅和说明原因,同时在更正处签字。
三、巡视安排
学院应按学校规定配备院级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学校抽调部分机关干部对考场进行巡视(具体安排见附件2),校领导视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巡考。巡视人员巡视考场时必须佩带巡视标志,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考试结束后,填写《集美大学考场巡视记录单》(附件3)并于考试当天下午5:30前送交教务处。
学校将安排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考场进行抽查。督导组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考试结束后,填写《集美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抽查记录表》(附件4)并于考试当天下午5:30前交送教务处。
附件:
1.集美大学考试操作规程
2.校部机关巡考安排表
3.集美大学考试巡视记录单
4.集美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抽查记录表(供督导组用)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
附件:集美大学监考规程
集美大学监考操作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