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6〕8号),学校决定开展第八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备“双师素质”、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教改项目,比例应占20%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项目负责人。
2.已列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第六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已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已承担省级A类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
3.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教改项目。
二、项目类型、范围及期限
1.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各单位申报项目限额见附件3(其中重点项目限1项)。
2.立项范围可参考《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第八批)》,也可自行选题。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三、申报及评审立项程序
1.根据申报要求、立项范围及本单位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各教学单位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初评,排序等额推荐。
2.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将组织评审,第八批拟立项60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从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8项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项目要求以答辩的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报(采用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经费与管理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采取学院院长负责制管理,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目管理按照《集美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包括:教学改革论文、调研报告、实践报告、数字化资源等,所有项目结题必须要有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效果。
六、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6年7月11日前将《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和《集美大学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发送电子版至41362893@qq.com。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181679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第八批)
附件3:各单位申报限额一览表
附件4:集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5:集美大学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16年7月1日